挖貝網 9月27日消息,今日,A股上市公司山東章鼓(002598)收到深交所的問詢函,其控股股東擬以6.3億元轉讓所持股份的事項被深交所關注到。
公告顯示,山東章鼓控股股東章丘市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有資產公司”)與亞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都科技”)于 2018 年 9 月22 日簽署了《股份轉讓框架性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控股股東公有資產公司擬將其持有的山東章鼓股票 93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9.81%)轉讓給亞都科技,轉讓總價款為 6.33 億元。
據挖貝網了解,截止今年6月底,公有資產公司累計持有山東章鼓29.81%股份。也就是說,如若本次股份轉讓能夠順利實施,則公有資產公司不再持有山東章鼓股份,不再是其控股股東。
相應的,亞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將直接持有山東章鼓9300萬股股份,約占其總股本的29.81%,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對此,深交所向山東章鼓出具問詢函,重點關注其此次“易主”的細節(jié):
1、請補充披露交易對方亞都科技從事的主要業(yè)務、主要財務指標及其收購公司股權的資金來源,并結合亞都科技的資產規(guī)模、盈利水平說明其是否具備足夠的履約能力。
2、請補充披露交易對方亞都科技的股權結構,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控制關系結構圖,實際控制人應披露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他機構。
3、根據公告,股份轉讓價格為6.81元/股,交易價格為協議簽訂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與協議簽訂前一日收盤價的90%中的孰高者。公司稱上述股份轉讓價格為鎖定價格,不隨上市公司二級市場交易價格變動而調整。請公司說明前述股份定價約定是否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yè)務辦理指引(2016年11月修訂)》第八條的規(guī)定及其依據,請律師發(fā)表意見。
4、公司稱本次股權轉讓尚需公有資產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請公司說明股權轉讓所需的具體審批程序,并重點說明是否涉及公開征集股權受讓方相關要求,請律師發(fā)表意見。
5、框架協議顯示,2018年5月及9月,濟南市章丘區(qū)人民政府先后與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亞都科技簽署了相關合作框架協議書及投資協議,請說明此次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轉讓事項是否屬于前述協議的一攬子安排,是否互為條件,如是,請補充披露。
6、2018年5月18日,公司因控股股東籌劃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的重大事項申請股票停牌,交易對手方為亞都科技或其指定的關聯方。6月1日,公司披露公告,稱交易雙方未就股權轉讓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決定終止股權轉讓事項并申請股票復牌。請說明交易雙方前次籌劃股權轉讓未達成一致的主要原因,本次簽署框架協議相應不一致因素是否消除,交易雙方再次籌劃股權轉讓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相應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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